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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从“高校选科”与“高中选课”看新高考的价值取向

2018/4/16 8:46: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张志勇

  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高考招生制度一直处于改革之中。有专家指出:高校考试招生从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次数、考试方式、计分方式、命题方式、志愿填报方式、录取体制、高考时间、收费制度等涉及的所有环节都有过改革,几乎没有一个方面没试过、没有一个环节没动过。但是,从来没有哪一次改革像这次改革一样,能够让高中和高校联动起来。这一切都源于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关于“高校选科”和“高中选课”制度的设计,在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架起了桥梁,打通了高中和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一、“高校选科”:还高校招生自主权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所谓“高校选科”,即高校按照专业确定高中学生报考本专业必须学习的科目。高校分专业确定高中生选考科目的依据是高中生进入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必须具备的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基础。这是我国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第一次赋予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相关课程的权利,这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在这里,高校分专业选科有四种类型:

  1.相关专业对高中生学习该专业应具备的学科知识的要求需要一门学科的,高校必须确定一门学科,考生报考该专业必须满足其对选科的要求;

  2.相关专业对高中生学习该专业应具备的学科知识的要求需要两门学科的,高校必须确定两门学科,考生报考该专业必须满足其对选科的要求;

  3.相关专业对高中生学习该专业应具备的学科知识的要求,物理、化学、生物任何一门学科都可以的,考生报考该专业必须满足其中一门选科的要求;相关专业对高中生学习该专业应具备的学科知识的要求,政治、历史、地理任何一门学科都可以的,考生报考该专业必须满足其中一门选科的要求;

  4.相关专业对高中生学习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某一门学科知识基础要求,可不提任何科目要求,考生选考任意3科组合均具有报考资格。

  高校分专业选科,是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基础性制度设计。高校要勇于担当,本着对高校人才培养负责、对高中教育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分专业选科方案。一是在认识上要走出“两个误区”。一方面,不要低估高中学生的专业选择或职业规划能力;另一方面,高校实施大类招生、综合培养人才模式改革,与高中学生根据高校专业培养需求进行选课学习并不冲突。二是在人才选拔上要走出过去按总分排队的惯性思维,从过去单纯抢高分学生向通过综合评价选拔高质量学生转变。三是加快改革高校招生体制,实行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的招办组织、院系招生、监督委员会监督的高校招生新体制。

  二、“高中选课”:还高中办学自主权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高中生必须修习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同时,高中阶段也是学生发展分化、个性开始彰显的阶段,高中教育又必须通过开设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2004年启动的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尽管建立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的课程制度,但由于课程方案设置与高考制度不衔接,高中选择性教育并未能真正得到实施。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从制度上确保选择性教育的实施与高考制度相衔接,就是“必修必考、选修选考”。高中生不按照高校分专业选科的要求选修高中课程,就不能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由此,与“高校选科”相匹配,“高中选课”成为必然。

  所谓“高中选课”,即高中生要报考高校某个专业,必须选择学习高校确定的必考科目。要充分认识建立“高中选课”制度的重要意义:一是实施选择性教育是对高中教育规律的充分尊重。这是由高中阶段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化本身所决定的。二是实施选择性教育是对高中学生自主学习权的充分尊重。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没有选择就没有个性。给予学生课程学习的自主选择权是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最大满足,是对学生学习内驱力的最大释放,是对学生自由发展的个性的最大保障。三是建立“选课走班”教学制度是对高中教育的最大解放。随着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制度的实施,高中教育将逐步走出同质化教育的羁绊,特色化多样化办学之路将成为高中教育的必然选择。

  三、“双向选择”:打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强调“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基本做法就是改革考生总成绩的结构,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在这里,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这里,所谓“自主选择”,并不是由学生单方面决定的,而是由高中学生依据学习兴趣、优势学科、职业性向与高校对相应专业报考科目的规定双向决定的,正是这个“双向选择”,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衔接创造了有效机制。

  过去,高校与高中之间只有分数的简单对接。正如中国海洋大学原校长管华诗院士曾对进入海洋大学读书的学生讲过一番令人振聋发聩的话:“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专业的学生入学分数很高,但培养潜力不大,因为他们缺乏对海洋的兴趣,缺乏一定的海洋专业基础,更缺乏海洋专业发展的志向,对于毕业后是否从事海洋领域的工作,也很茫然。”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促进了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关系的变革,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连接将发生重大变化,从单一的分数对接走向多元对接。一是学习兴趣的联结。高中生除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选修课程的学习必然是基于自身兴趣的优势学科;二是专业学习基础的双向联结。“高校选科”与“高中选课”的对接,推动的是高中学生对必备的专业学习基础相关课程的学习。三是综合素质的双向联结。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考察的是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与高校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突破了过去高校招生只看冷冰冰的分,而忽视活生生的人的局面。

  四、大力推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

  作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改革,将大力实施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联合育人计划。一是支持本科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支持高等学校发挥学科专业资源优势,指导普通高中开发高中特色课程,举办特色课程实验班,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点和创新特色的研究性学习、科普讲座、夏令营、科学营等活动,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支持高等学校建立大学先修课程联盟,共同开发高中学生先修课程,鼓励学有余力和具有潜质的高中学生先行修习;支持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创新人才培养发展联盟,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途径、策略和方法;支持高等学校通过与普通高中共建研究性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等,高等学校要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图书馆、实验室;支持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开设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课程,提高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的认知能力,引导学生科学规划人生,等等。二是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开设基于普通高中课程的职业技术类选修课程,学生完成高一、二年级普通高中课程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修习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

  如果说,“考和招”是一根扁担,那么,它一头挑着高中教育,一头挑着高等教育。“考改”是形式,“招改”是关键。“考改”和“招改”联动协调,才能引领高中教育,推动高等教育。伴随着“高校选科”、“高中选课”和“专业+学校志愿填报”、“分专业录取”制度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将最终形成高中教育改革、考试改革、招生改革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四者联动的可喜局面,必将引领和大力推动我国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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