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旅游工艺品设计制作专业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录取;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114招生网 –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山东高考政策,山东高校推荐,山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