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15 18:11:00
为加强石渠县基础教育工作,充实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队伍,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决定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10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
二、考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1、考聘范围:面向甘孜州考聘(考生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
2、考聘对象:
(1)石渠县籍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2)甘孜州籍藏汉双语高中毕业生(不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甘孜州籍国民教育中专(中职)以上学历藏汉双语专业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自愿签订在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3、身体健康,能适应石渠县高寒缺氧生活工作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三、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6日—4月20日。
2、报名网址: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3、岗位编码:11180101。
4、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小于16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考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1年4月22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4月30日—5月4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于2011年5月4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为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以专业学科为主,面试以说课为主。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藏语文》、《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5日
上午 08:00—10:00 《藏语文》
10:30—12:00 《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
下午 14:00—15:00 《教育学、心理学》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及考聘名额,按照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对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藏语文》、《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其中《藏语文》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聘机关将及时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下载填写《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甘孜州籍国民教育中专、中职以上学历藏汉双语专业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5)非石渠县籍考生必须出具由毕业学校签章的藏语文学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方式:采取藏汉双语面试。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藏语占50%,汉语占50%。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三)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藏语文》占40%,《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30%,《教育学、心理学》占10%,面试占20%。
六、体检
考试结束,考聘机关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如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及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由考聘机关统一组织为期十天的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逾期未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岗前培训结束,新聘用人员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签订《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自愿服务协议书》,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一年后按程序正常转正定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三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试聘用的石渠县农牧区基层小学藏汉双语教师,到岗后必须与石渠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首聘期限为8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出改行、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调离石渠申请。
十一、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咨询电话:甘孜州教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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