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2011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2011/6/16 16:02:00

2011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国家民航业迅猛发展人才的需求,2010年我校与“金通航空培训”成功实行校企合作开设空中乘务专业。该专业依托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严格的人才培养标准,确保学生毕业后有较高的就业率。
    一、培养目标
    空中乘务专业重视学生能力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在传授空中乘务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同时,强化英语和计算机教学,注重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训练,注重服务意识及管理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英语表达能力。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空中乘务员、空中安全员及民航机场地勤相关工作等。
    二、招生计划
    2011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计划160人,其中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100人,云南、湖南、重庆各招收20人。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含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以及参加2011年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男、女及民族成份不限。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该专业考生报考前需经过专业面试,领取专业测试合格证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考办法
    1、报名资格及要求
    凡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3cm,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男生身高173cm-185cm,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并已报名参加2011年广西高考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5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3月7日- 3月11日
    地点:桂林市七星路山水大酒店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时间:2011年3月12日上午8:00
    地点:桂林市七星路山水大酒店
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入复试。复试内容:满分为600分,含形体五官160分、气质风度100分、动作反应40分、英语(日语)12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80分、才艺展示100分。
复试合格后进行体检:2011年3月13日上午,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测试结果
    专业测试后,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测试成绩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并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
    5、录取原则
    凡获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须根据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空中乘务专业的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对于投档考生,我校将根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40%+(面试)加试成绩总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的方式录取。
    四、收费标准
    1、报名费35元/人;
    2、初试费30元;
    3、复试费120元(总计4科,每科30元,仅限初试合格者);
    4、航空体检费300元,由民航专业体检队收取(仅复试合格者);
    5、学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终批复的标准收取。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73-3697377   3690077   13087737071  135973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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