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最新动态 >> 详细信息

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2016/4/11 10:29: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规定: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开具成绩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50号)精神,现对相关工作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于10月20日-23日到所在市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办理《考生成绩单》。
二、考生持市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出具的《考生成绩单》于10月26日-30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楼203室)办理《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三、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114招生网 –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山东高考政策,山东高校推荐,山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2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