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239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文件要求,2019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应用电子(人工智能方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物流管理(VR虚拟现实方向)、会计(互联网财税方向)、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专业为新上校企共建专业,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批复执行。
空中乘务、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须经我院面试合格,颁发合格证方可报考。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除4800元/年学费外,合作单位另收取9800元/年训练费。
(二)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退役士兵被我院录取后,就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2.通过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学历认定、奖学金评定、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完全一致。
(三)技术技能类单招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2.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3.技术技能类招生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名条件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9年4月14日—16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wfvc.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一个身份。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报名成功后,次日登陆我院官网,点击《潍坊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17日24:00。报名费120元(单招报名考试费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缴费支持微信、银联支付两种方式。
2.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 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4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时间 9:00—17: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于4 月14日-16日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报名。
3.春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相对应。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8日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四、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50%。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英语(不单设其他语种试题),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英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学院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内容注重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3.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到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盖章,将申请表及相应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4月20日前邮寄到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招生就业处戴老师(联系电话:0536—3083621)。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19日9:00-4月20日登录学院官网《单独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试时间及安排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1.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2.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评卷: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普通类录取:将春季高考各大类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按1:1.4的比例划定笔试资格线;以春季高考考生笔试资格线确定夏季高考考生资格线(夏季高考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春季高考考生笔试资格线),低于笔试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大类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按语文、英语、数学或计算机成绩高低依次优先录取),按照计划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以此类推。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当专业生源不足时,招生计划根据报考考生数量进行调整。春季高考考生不能跨类别调剂。
2.退役军人录取: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3.根据考生的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报山东省考试院。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参加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山东省2019年夏季、春季高考。
5.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2.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时间安排
九、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单独招生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招生”。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滨海校区: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可乘坐80、9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下车)。
奎文校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从潍坊火车站乘56路、3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下车,也可乘坐76路、78路、环16路、50路、22路等公交车在学院下车)。
邮政编码:261041
联系电话:(0536)8527126 8218945 3083621
传真电话:(0536)8527100 3083600
学院网址: http://www.sdwfvc.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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