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淄博市教育局正式发布《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淄博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整体提前一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首次纳入录取限制条件。
初中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建立 中考安排总体提前一周
自初中2012级学生开始,启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全面建立初中学生电子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过程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中考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
另外,综合考虑考试组织以及保密等各方面因素,自今年开始,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整体提前一周进行。本着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继续完善普职一体化网上招生录取形式,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三类志愿可兼报 学籍户籍不一致需回户籍地考试
普通考生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即“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一个指标生志愿和两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学校设置两个平行志愿,三类志愿均可兼报,为考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
2016年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且不参与普通高中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录取优化为2批次 分数线差距下调为50分以内
《意见》分别对普通高中和初中后职业教育录取原则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原来4门会考科目作为录取限制条件的基础上,自今年开始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录取限制条件。同时,在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健全学科知识体系这一政策理念指挥引领不动摇的前提下,将录取批次由去年的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三个批次调整为至少3B2C和3B2C以下两个批次。
另外,鉴于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降低,自今年开始,将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由原来的控制在80分之内调整为50分之内。为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调整综合录取程序,分成先后三部分按照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特别说明,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据了解,今年中考招生工作在教育民生、阳光招生及政策宣传方面更加关注,有利于让社会各界熟悉中考招生政策的制定依据和改革意图,共同维护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打造风清气正的中考招生氛围。
来源于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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