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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6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6/4/10 15:14: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始建于1973年,是目前全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是首批山东省特色名校。学校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附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逐渐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设计艺术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需求,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技术能力”的高素质设计艺术人才和美术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习能够自理者可报考。

  三、生源省份

  面向全国招生。

  四、本科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拟定 计划 考试科目
设计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应用设计) 艺术与科技 服装与服饰设计 工艺美术 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装置艺术) 绘画 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 艺术类 文理兼招 四年 653 人物素描、色彩
史论类 艺术设计学 美术学 艺术史论 艺术类 文理兼招 四年 45 写作
 

 六、专业合格线划定及合格证发放

  1、2016年4月中下旬考生可登陆http://zs.sdada.edu.cn/查询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合格者,可在成绩查询页面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

  2、按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达到报考类别合格线的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可在合格类别中选择任意专业填报。

  3、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凡考生报考类别或专业在所属省份有省级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所属省份将不予投档,即校考专业成绩无效。

  4、考生依据各生源省份要求参加文化课考试。

  七、录取办法

  1、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史论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优录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如生源所在省份未划定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则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一本控制线的80%),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八、语种要求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九、新生复测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费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山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十一、助学贷款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5,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十二、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三、招考信息说明

  1、我校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8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2、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6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四、声明

  1、2016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2、本《简章》版权归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来源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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