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计划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运动队情况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
三、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1992年9月1日计算)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0日—12月20日
2.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2)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经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附上高中阶段运动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于12月20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黄老师收(邮编:410076),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考生应如实提供材料,否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8:00-9:00(田径);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13:00-13:30(足球)。
2、确认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体育馆
3、网报成功的考生请于指定时间来校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有:
1)三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需带户口薄);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3)高中阶段运动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4、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测试费200元/人,测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专业测试
1.田径项目
1)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7日10:00-12:00。
2)测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主体育场。
2.足球项目
1)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7日14:00-16:00。
2)测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主体育场。
3.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长沙理工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传真至0731-85219539,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录取及培养协议,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体育集训队队员,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
八、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本简章发布后,如果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219539、85214652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
电子邮箱: cslgz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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