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陕西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造假五年不得报考

2011/4/18 9:10: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近期,有考生在省直机关网站上反映有人宣扬可以找人替考公务员。省公务员局表示我省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确保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造假者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这位考生说,据他了解,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人宣扬可以做假证假,找人替考公务员。对此,省公务员局作出了专门解释:根据《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等规定,从这次招考开始,我省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确保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

  省公务员局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生网上报名必须诚信,要对自己填报信息负责。同时,对考生的学历认定也有规定程序和统一标准。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证后,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考试组织人员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也将严肃处理。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114招生网 –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山东高考政策,山东高校推荐,山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