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保局3月4日消息,2013年起,市属各单位及北京地区非公单位招收的博士后,子女可在本市就近入托、入学,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高招。
按照全国的统一安排,今年1月1日起本市开展博士后分级管理工作。市人保局3月4日发布通知,明确要求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准予外地地博士后人员子女就近上学和入园,不应以暂(居)住户口为由收取额外费用;博士后人员子女可在本市暂(居)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等院校或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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