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转发教育部通知,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未来将面临调整。根据新办法,高中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以及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将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据悉,这一新办法将对参加明年(2014年)高考的高三学生有影响。
近年来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会反应强烈。在此背景下,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将面临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内容主要涉及奥赛和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新政策中,对奥赛全国决赛获奖学生、科技类竞赛相关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加分、保送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是否可享受加分照顾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决定,不再具备保送资格;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学生,由原来的可具备保送、加分资格,调整为高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参加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不再具备保送、加分资格;获得奥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并被中科协遴选为参加国际奥赛国家集训队的学生,仍给予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市统考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高考成绩基础上最高只能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此外,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将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视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
据悉,上述两项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而他们即将于明年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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