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获一次性的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500元—1000元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7日下午,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教委联合组织召开了重庆市大学生资助工作新闻通气会,市教委主任周旭对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总体情况以及资助申请主要渠道进行了详细阐述。
困难学生4种途径申请资助
周旭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平均每人每年8000元,覆盖面0.15%;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覆盖面3%;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覆盖面27%。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学生需承诺按期还款,应贷尽贷。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其中解决学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4种途径申请资助:首先是通过区县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右表),其次是直接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接,再次是与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还可以直接与社会捐赠单位联系,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教育扶贫基金”、“少数民族青年才俊成长工程”等。
48.4万人次获10.47亿资助
2011年,市属高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共有50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14.6万人,占在校学生数的29%;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为3.5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
全年共有48.4万人次获得各类资助10.47亿元,其中: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23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9万人;金融机构发放助学贷款5.19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9万人;3.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高校发放奖助学金6766.8万元,惠及学生14.8万人;发放高校特殊困难补助693万元,惠及学生1.5万人;减免学费340万元,惠及学生2161人;4.4万人参加勤工助学,获得资助1648.3万元。
广大学生均能了解资助政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
开展你上学我送行活动
为保证2012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6月25日,市教委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将资助工作关口前移,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确保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尽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难题。
市教委采取多种举措,确保所有家庭紧急困难新生顺利入学。例如,各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录取新生和家长知晓各项资助政策;各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市教委也开通了资助工作热线电话,专门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受理问题投诉工作。此外,市教委联合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今秋开展“你上学·我送行”活动,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一次性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市内高校每人500元,市外高校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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