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试题集锦 >> 详细信息

港澳台居民参加司法考试报名材料

2011/4/1 15:16: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港、澳、台居民参加司法考试的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

  报名受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报名人员同时提交其他有关证明。

  (二)学历(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已完成学业但因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可以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学校毕业证明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人员应当作出相关承诺。

  (三)证件照片。

  在香港、澳门报名的台湾居民,须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报名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审核机构留存。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114招生网 –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山东高考政策,山东高校推荐,山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