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3月31日电 (高欣华) 30日,保定市2011年“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正式开始。
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简称“四侨”)参加普通中考、高考以及成人高考的,总分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保定市外侨办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受理“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并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经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最后由省、市外侨办按规定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验相关证明或交验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一律不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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