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日前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关注中等职业教育》。此次《报告》的发布旨在强化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责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求,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发布《报告》与部分省份分管负责同志约谈,共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路。
《报告》为了公正、客观、准确地反映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2005年至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数据以及200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企业、中等职业学校师生以及家长的32万份抽样问卷调查和8省份实地调研,从战略地位与政策落实、事业发展与社会贡献、资源配置与经费保障、人才培养与改革创新4个方面,对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总体评价,既充分肯定了成绩,也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建议。
《报告》显示,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要求,先后出台了适合当地实际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文件,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度与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基本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明显增强了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人才培养规模与服务社会能力取得新突破;强化资源配置和经费保障,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生均经费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能力与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注重改革创新,通过订单式培养、校企资源共享、合作开发专业课程、共建实训基地、共同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形式,加强了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以顶岗实习为关键环节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新探索。
《报告》也反映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落实尚不到位;专业建设的适应性仍不强;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尚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办学条件跟不上规模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普遍较低,提高专业课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仍面临困难;行业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仍不充分,校企双方的责权利缺乏制度保障,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报告》建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投入体制,增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办学机制,加快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发展。各地要针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采取约谈的方式是国家教育督导团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健全督导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教育监督问责机制的创新举措,也是科学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有效尝试。这是国家教育督导团首次在《报告》发布之前,采取约谈的方式,要求部分存在问题的省份到教育部,与分管副部长面对面交流如何做好整改工作。约谈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履行政府办学责任等方面内容,要求各省份做到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抓住关键,创新机制,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加强督导,科学评价,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有关省份负责同志在约谈中,对约谈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欢迎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地方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认为《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准确、详细,约谈的问题抓得准、针对性强。这种方式改变了以往教育督导检查的模式,对于提升教育督导能力,加大教育问责力度,保障中等职业教育乃至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也将促进各地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形成教育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是国家教育督导团在新时期按照《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创新。国家教育督导团于2006年、2008年发布了两次《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主题分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关注义务教育教师”,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推进了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和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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