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普通高校2021年拟在山东省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18〕1 号)要求,普通高校报送了2021年拟在山东省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我院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高校各专业根据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指定1科、2科、3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高校指定1门科目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高校指定 2科或3科要求均须选考的,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高校指定 2科或3科要求选考其中一门的,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高校指定“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该专业。
二、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的。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
三、2021年根据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2020年12月29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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