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网址、考试须知与操作说明

2020/6/2 17:23:00 114招生网山东站 【 】  

考试日程安排及考试网址
准考证号是考生的“身份证号”

考生须知
  考生准备以下必须物品参加考试:
  1.两部手机(一部用来考试、一部用来监考),或者一部手机加一台电脑(电脑用来考试、手机用来监考,电脑需配备摄像头)。
  2.手机和电脑均有足够流量和电量,家庭有宽带的确保手机电脑能正常联网。
  3.自备考试用签字笔,草稿纸若干。
  4.用手机考试的同学,请提前关掉无关应用或提醒功能,避免来电、微信和其他应用打断考试过程。
  苹果IOS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下面的网址: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fcb5aff71285c4edaa4a712b.html
  安卓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下面的网址: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e75aca859a5fc3542edac6a6.html
  5.苹果手机监考系统安装:在APP Store中搜索AI云监考,找到应用,点击获取并安装;
  安卓手机监考系统安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AI云监考。

在线考试考生操作手册
  此次考试为在线考试形式,考生自行准备考试设备和场地,采用易考客户端考试、全程开启AI云监考进行在线监控。易考系统自带人脸核验和全程监控功能,同时使用AI云监考系统作为第二视角的独立监控。
  以下就如何登录考试平台和监考平台、如何进行模拟考试等具体操作进行说明。
  一、考试环境、电子设备软硬件要求
  考生应自行准备符合以下要求的考试设备和考试环境:
  1.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独立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建议在公共场所(如学校、图书馆、咖啡馆、办公室等)进行考试;
  2.用于在线考试的电脑或者手机:
  1)带正常上网功能且安装Windows(win7及以上)或macOS(10.0以上)操作系统的PC机;手机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安装Chrome和Firefox浏览器进行考试。
  2)并安装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
  3)考试期间全程使用摄像头,需确保电脑摄像头开启,全程正面面对考生;
  4)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无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及各类通讯软件,以免被动弹窗被系统误判为作弊;
  3.用于AI云监考的智能手机:
  1)带正常上网功能(wifi或移动数据)且前置摄像头正常工作的手机;
  2)Android 4.1以上或iOS系统10.1以上;
  苹果机型:推荐iPhone 8及以上,iPad Air 2及以上;
  安卓机型:推荐最近2年机型,不推荐使用安卓系统PAD;
  3)手机支架:将智能手机固定,便于拍摄考生正面进行监考。
  4.稳定且流畅的网络:
  1)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2)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
  二、易考在线考试流程(在手机或电脑上考试)
  1.易考登录
  手机或电脑上打开在谷歌Chrome或火狐Firefox浏览器中输入考试网址并打开。
  2.调试摄像头

  点击“调试设备”测试本机摄像头是否可用,如能清晰地看到图像,说明摄像头调用正常,即可登录考试。

  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登录即可。(注:在登录时段内才可以登录,准考证号为考生的身份证号)

  若考试未到登录时间,则登录框会显示距离开考还有多久的倒计时。
  3.信息确认及拍照
  1)考生确认自己的基本信息(根据实际考试基本信息为准,下图仅为样图);请考生核对基本信息,点击确定:

  2)核对照片后,点击“进入考试”:

  3)点击进入考试按钮后,页面提示拍照,确保拍照光线充足、照片清晰。系统会自动提示照片拍照建议,确定后继续考试。

  4.答题及交卷
  1)点击开始考试,进入考试界面;

  2)若考试包含多个单元,需先结束当前单元后进入下一单元的答题(注意:结束单元后不可再返回修改该单元答案,请考生确认无误后再结束)


  3)考试界面有显示考试计时,考完后点击右下角“结束考试”即可交卷。


  4)完成所有单元考试后,“结束考试”即可交卷。
  5)易考考试系统,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或操作等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获取帮助。
  三、AI云监考(优巡)简介(在另一部手机安装监考客户端)
  1.用户须知
  1)网络要求:带宽不低于20Mb/s,稳定WIFI或4G网络。
  2)监考设备要求:

  3)使用软件前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上网正常; 
  4)使用软件前应关掉无关应用或提醒功能,避免来电、微信、或其他应用打断监考过程。
  苹果IOS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下面的网址: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fcb5aff71285c4edaa4a712b.html
  安卓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下面的网址: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e75aca859a5fc3542edac6a6.html
  5)在模拟测试期间如有使用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4006205555。
  2.手机端操作步骤

  3.IOS APP下载与安装
  在APP Store中搜索AI云监考,找到“优巡”,点击获取并安装。

  4.IOS APP端操作-登录并开启权限
  输入准考证号和考试ID,阅读并确认考生须知,开启相机和麦克风权限,进入下一步。

  5.Android APP下载与安装
  1)使用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
  2)如未自动跳转浏览器请点击右上侧…标志
  3)选择在浏览器打开
  4)点击下载APP,并安装

  Android手机若自动跳转至QQ浏览器或手机自带浏览器,请直接点击下载APP。

  Android APP端操作-登录并开启权限
  1)启动 APP
  2)开启拍摄权限
  3)开启文件权限
  4)开启语音权限
  5)输入准考证号及考试ID号,进入考试

  不同品牌Android手机开启权限方式不同,请确保开启拍摄、文件、语音权限。
  6.将手机固定在合适位置
  将手机固定在考生正前方左右45度以内,高度0-10cm,距离考生70CM左右的位置。手机与桌面尽量垂直摆放,能采集到考生正面和大部分考试环境。确保前置摄像头不被电脑屏幕或其他杂物遮挡。确保前置摄像头可以拍摄到考生的头部、面部、手部和桌面,以免造成无法识别或被错误识别为疑似作弊行为。

  7.APP端操作-验证并进入考试
  人脸验证,阅读并确认考前须知,进入考试。
  8.APP端操作-结束考试
  考试结束后,点击完成考试,确认结束考试,返回登录界面。

  9.注意事项
  1)进入到人脸识别,将头部放置在指定画面位置进行识别。识别过程中确保光线适宜,避免光线过强或过暗,如识别未通过,请调整角度或识别环境。
  2)请根据考试安排,提前进入APP测试,如遇到无法登陆或使用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开考前支持重复登陆登出。
  3)考试开始后,选择结束考试,后台将记为“考生已正常交卷”;强行退出APP或掉线,将视为“离线”异常。
  4)考试开始后,请根据考试要求遵守考试纪律。您在考试中的行为将由AI识别并推送给后台监考老师和系统。
  5)考试过程中,考官可根据需要与您视频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选
(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114招生网 –山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山东高考政策,山东高校推荐,山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15.625]